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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也要对汽车“费改税” 日期:2002-09-16
【新税网北京09/16/2002信息】 据报道,9月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项
建议,在全欧盟范围内逐渐取消汽车登记费制度,而对小汽车统一征收道路税。
现在欧盟各国对汽车实行登记费制度,而各国的具体规定各不相同,登记费差距
也很大,最高的丹麦和最低的卢森堡之间相差13倍之多,这造成了欧盟各国汽车价
格的巨大差异。而且,根据现在的制度,已在一国登记的小汽车如果在其他国家使用,
还要再次登记,这就造成了对小汽车的重复收费。
欧盟税收委员布鲁克斯坦说:“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各国的汽车税制不同,小
汽车从一个国家开到另一个国家,经常要缴很多钱。”
根据欧委会的新建议,各国将每年对小汽车统一征收道路税和燃油税,并且已在
一国登记的小汽车不必在其他国家再次登记。另外,这一建议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
境,各国政府将通过税收限制小汽车的使用。欧盟委员会在建议中提出,新道路税的
征收以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计税基础。目前,只有英国以此为依据对小汽车征税。
此外,公司购车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面临改革。目前在一些欧盟国家中,公司购车
可享受税收优惠,所以欧盟市场50%的小汽车被以公司名义买走。
实际上,用道路税取代登记费的建议是今年初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项建议的继续。
新建议现在已提交给各国政府讨论,待各国政府批准后即可施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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