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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报准则修订拟调整公司债税务处理 日期:2014-08-22
日前,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了公司税的立法修订草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涉及公司债务及其衍生工具合同的税务问题,对此征求意见的截止期为2014年9月12日。
跟据第三版修订法规的说明:引入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将于2015年1月1日起依法实施的会计变更对许多公司所带来的影响。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许多英国公司将被要求须在以下财报准则里三中择一:它们分别是欧盟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EU—endorsed IFRS),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01号(FRS 101)或第102号(FRS 102)。
2014版贷款关系及衍生工具合约(不考虑和计入损益类账户的)的规则(修订)草案将对2004版的贷款关系及衍生工具合约(不考虑和计入损益类账户)的规则(即“漠视条款”)进行修订,它为特殊的、尤其是套期关系背景下的金融工具规定了具体的税务处理方法。
修订版的关键改变在于将公司的选择流程化,即通过“选进”(elect-in)而不是目前“选出”(elect-out)的方式纳入到运算规则中。
另外,修订草案为会计政策变更的税务处理也提供了详细的税务处理规则;该修正案的主要影响在于把不良资产作为公司救济中一部分,保留其现存的处理方式。
最后,2014版规则(贷款关系和衍生品合约)最后,修订草案的变化还包括将修订2002版汇兑损益(纳入损益类账户)规则和2004版贷款关系及衍生工具合约(不包括和计入损益类账户)规则,它们不但为特殊金融工具提供了特定的税务处理方法,而且为“永久化为权益”的借款制定了一个新的条款,以保留此类借款现有的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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