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地税局三项措施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日期:2014-03-20
目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服务好纳税人和管理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曲阜市地税局采取三项措施推动汇缴工作的开展。
一、突出纳税人的汇缴主体地位。
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在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负责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税务机关还权于纳税人,还责于纳税人,减少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依赖。
二、通过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高汇缴质效。
根据市局要求,发挥中介机构的业务优势,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实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制度。对达到一定条件的纳税人以及具有特殊业务事项的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附送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三、完善审核机制提高汇缴质效。
对2013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数据资料实行审核制,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流程,健全审核档案。重点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零申报企业、零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资料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