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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收益法评估股权值追缴股权转让税款近千万 日期:2013-12-19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运用收益法,科学评估被转让股权价值,对一户平价关联转让股权的非居民企业进行应对,最终确定被转让股权(25%)的价值为原转让价格的12.3倍,成功跨境追缴税款近千万元,是使用传统成本法调整税款的5.5倍。 该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淮安A公司的原投资方C公司,将拥有的A公司的股权平价转让给关联企业香港D公司,为关联股权转让。如果按照传统的成本法来进行股权价值评估,企业价值与账面净资产价值相差不大,调增税款仅约170万元。而根据日常管理的情况可知,淮安A公司自开业以来,销售一直处于稳步增长的状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A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转让时公司正在建设两条新的生产线,以扩大产能。这样一个公司,以账面净资产作为其企业价值,是对其价值的明显低估。 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估股权价值,淮安市国税局决定在本案中采用收益法。作为国外主流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原理清晰,用于企业价值评估存在明显理论优势。但收益法方案复杂,涉及参数众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多且难度较大。也正是因为如此,收益法目前在我国税务评估领域应用较少。该局迎难而上,组建风险应对团队,克服了收益法应用中的种种困难,与企业进行了多次谈判磋商,最终取得企业对调整方案的认同,使税款能够顺利从境外入库。 本案突破了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是对股权转让风险应对方法又一次积极的探索,为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和税收权益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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