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升级,税收新政意在税外
日期:2013-08-01
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再度扩容,试点范围将由现行12省市扩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范围,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地区、行业“双扩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这是营改增改革提速的重要标志,更是新一届政府正在谋划的中国经济大棋局下的重要一步。
从分区域试点转向分行业推进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试点以来,一直按区域分批推进试点。而从今年8月1日起,部分行业试点一次性扩大到全国。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这意味着下一步营改增的改革模式将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
“这一转变释放出改革提速信号,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区域性试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先行试点地区产生的政策‘洼地’,另一方面也降低因不同地区间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收征管风险。”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对于这种“洼地”效应,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志军深有感触。“由于公司一些分支机构所在地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不能向客户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影响了公司业务。”刘志军说,随着试点范围覆盖全国,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经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
“在时下的中国,不能从单一角度审视营改增,而应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全面解读这一改革的意义。”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他指出,营改增是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基于实施结构性减税意图而启动的一项改革,如今已成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改革的逐步深入,最终将打破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归属及其征管格局,并成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
“营改增直接受益的虽然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益’,有力推动了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
以安徽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动将物流辅助服务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务、文化创意服务业务、交通运输业务从母公司进行主辅分离,实行单独核算,开展营改增试点半年,新分离业务就缴纳增值税逾八千万元。
营改增涉及的改革也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层面。“营改增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层面,牵动着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它实际上已经成为重大财税改革乃至新一轮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高培勇说。
营改增进入攻坚期
“营改增”在目前的经济改革中具有标本意义。纵观我国税制改革历程,很少有如此高度的共识来推进一项改革。“营改增”带来的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倒逼财税改革等一系列积极效应,使得人们预期其推进的速度应该是“能多快就多快”。
对于目前棋盘已经很大的我国经济而言,需要找到盘活整个棋局的关键棋子,果断落子到位。从这个角度来看,“营改增”与推动经济转型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对整个经济领域的改革而言,财税改革往往具有穿针引线的综合张力,而“营改增”就是“已经看准、具备条件、牵一发动全身”的一项改革,需要加快步伐,不断推进。
如今,“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意味着这项改革进入了攻坚期。无论是已经出现的交通运输业税负上升,还是即将出现的邮电通讯业税负考验以及一些人担心可能会出现的金融业税负难题等,都证明:没有什么改革会是一片坦途,可以一蹴而就。
应当看到,“营改增”自去年破冰以来就在不断升级,对经济的驱动作用有目共睹,当前尤需坚定信心不断进取,全面升级“营改增”试点,并综合推进一系列相关改革,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活力。(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营改增试点进程
2011年10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行业改为增值税
2012年1月1日起
●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试点
2012年7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试点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名词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数字
新增纳税人104万户
8月1日起,被称为我国目前税制改革“重头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推向全国。根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已确认新增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
据介绍,目前已有超过130万户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8月1日,营改增将新增104.26万户试点纳税人,其中交通运输企业47.71万户,现代服务业企业56.55万户。
展望
营业税终将成历史
根据营改增的改革部署,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十二五”期间这些行业将全部实现营改增,届时,营业税在我国也将成历史。(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