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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缴的车船税正在陆续退还 日期:2012-10-25
依据新《车船税法》调低小排量车税额的有关规定
多缴的车船税正在陆续退还
省地税局提醒小排量车主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依据新的《车船税法》调低小排量车税额的有关规定,小排量车主提前多缴的2012年车船税目前正在陆续退还中,截至10月21日,全省已退车船税401万元。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全省从事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较多,收集、送交车主申请材料的时间不一,因此退还时间会不尽相同,但最晚年底前全部退完。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车船税法》调低了小排量车税额,河北执行新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300元下调至120元;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480元下调至300元。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车船税实行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另一种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河北绝大多数车主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在新《车船税法》实施前,已有许多车主按原定税额缴纳了2012年的车船税。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退税工作已接近尾声,省地税局提醒广大小排量车主及时办理退税,还没有提交申请手续的应尽快提交;如果已提交手续,还没有领到退税款的,车主可与参保保险公司联系,也可以向当地地税机关咨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只要车主自缴纳车船税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的,均可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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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退税手续如何办理?
新《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按车辆发动机的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最低300元到最高4500元不等,相差37.5倍之多,排气量愈小则税负愈低,排气量愈大则税负愈高。具体征收标准见下表:车辆排气量 征收标准1.0升(含)以下 12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 48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 84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 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 3000元4.0升以上 4500元
按照新的征收标准,排气量1.6升(含)的乘用车较原先少缴180元。
今年1月1日前,按原税额缴纳车船税的车主,退税的主要是1.6升以下的车船。判定是否多缴车船税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您缴纳“交强险”的日期是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二是您的“交强险”生效日期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三是您的汽车排量在1.6升(含)以下。符合条件的车主,当初是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可直接到原地税机关办理;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退税需车主向代收代缴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交强险发票和保单,由保险公司初审符合退税条件后交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税款将退至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把多缴的税款退给申请人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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