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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税部门出台百条税收政策措施 日期:2012-08-13
为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构建“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省国税局日前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的若干税收意见》,主动融入、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九江推进沿江开放开发,持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据了解,《意见》涉及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100条税收政策措施,根据各重大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着力找准税收助推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在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方面,《意见》着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速振兴、矿产农业资源优势、扶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支持其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30条税收政策。在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方面,《意见》着眼南昌做大做强、建设产业集群、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支持其发展总部经济、先进制造业等30条税收政策。在支持九江推进沿江开放开发方面,《意见》着眼九江建设全省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长江中游航运枢纽、国际化门户等五个方面,出台了支持沿江地区“飞地经济”、港口交通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等30条税收政策。同时,《意见》还明确了10条优化税收服务的措施,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税收发展环境。
近年来,省国税局主动将国税工作置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依法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助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力地增强了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结构性减税就达75.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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