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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税部门取消18项行政审批事项 日期:2012-08-08
6日从大连市地税局获悉,凡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其免税手续不必再经过主管地税机关审批,直接减免后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就可以了,这是大连市地税局刚刚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之一。此次大连市地税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8项,目前保留的审批项目只有26项。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税审批和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审批也在本次取消之列。大连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后,纳税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地享受税收优惠。
被取消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为:个人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对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教育税收减免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的减免税;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减免税;民航机场用地减免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减免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减免税;矿山企业用地减免税;港口码头用地减免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减免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减免营业税、技术先进型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生产装配伤残人员用品企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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