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削减个税联想到环境税征收的深意
日期:2010-12-13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的深刻变化,我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方面也在做着重大的改革。前两天的环境税征收还热度未退,新一轮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又掀起了一波狂潮。
据悉,由于国民收入以及物价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呼声由来已久。由于以前制定的个人税征收方案是以当时的国情为基准。早已跟不上现在的国情变化。而且由于物价上涨,为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比较迫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制定了一个个人所得税近期方案。这个方案将在2011年选择适当时机推出。
而由此联想到前两天国家拟定征收环境税的方案。不得不引发了笔者对与环境税征收的一番思考。
环境税收征收方案虽然已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一致通过,相关的具体税种有哪几种,具体如何征收却在进一步商榷中。环境税征收能改变现状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现状吗?经济监管上升到立法的高度能起到作用吗?这亦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环境税,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环境税是以污染税的形式出现,谁污染环境谁就要交税。征税的对象是一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目前的排污费本身就不高,而环境税的税率折算下来与目前的排污费大体相当,所以,不会对企业造成新的负担”。相关企业是否松了一口气?难道只有最直接的经济制裁措施才能引起企业的重视与警觉吗?
环境税是排污费的另一种体现形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升华。其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作用。只是把费用征收提升到了一个法律上的形式。会更加全面与具有法律权威性。而对于企业来说,也许是吧一种费换成了另一种费。经济上不会额为增加负担。但自觉自行的履行环保措施是否也是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相关企业应该从心态上扭转,而不是仅仅着眼在钱上。环境税的征收也许心理上的震慑更大于经济上的征收。但此举表明了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到底的决心。决心而衍生为行动。敲山震虎,能否遏制企业的污染排放暂时还是个未知数,但足以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