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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限售股九种情形须缴个税 或引发印花税担忧 日期:2010-12-01
昨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针对可能出现的九种避税方式列出征收细则。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是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主要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被“重新”界定 记者通过与原政策的对比发现,在限售股界定方面新政策一改原有的广泛界定,“新添加”了限售股的具体界定。 新增加的界定包括: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其他限售股。 新政策指出,下列九种情形的限售股转让行为,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ETF)份额;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或引发对印花税的担心 截止到昨日15时,辽宁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尚未收到新政策,但可以预计新政策实施后,将更有利于对限售股转让的征税和管理,让日后征收工作有具体的条文可依据。 沈阳一证券分析师得知此消息后,直言“感觉有些意外”。 “该政策细则的出台,在短期内会对市场产生利空影响,但这并不是昨日市场不景气的主要诱因。”该分析师表示,目前市场中有“加息、提印花税”两大担心,所以政府对限售股征税的细化,或能引发投资者和机构对印花税提高的小恐慌,甚至能勾起几年前国家突然增加印花税,使得市场走弱个股连续跌停的“噩梦”。该政策产生的心理影响要大于实际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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