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下岗职工从事旅游业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日期:2010-11-19
今后,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旅游业经营,每年最多可减8000元税收,残疾人从事旅游业将免征营业税,军队转业干部以及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旅游个体经营,也将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旅游局了解到,为支持甘肃省旅游业发展,甘肃省地税局集中整理出了涉及旅游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办税流程,为旅游企业开通办税绿色通道。
甘肃省地税局还规定,旅游企业对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享受每人每年4800元的税收扣减定额标准,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于残疾人从事旅游业的,省地税局也明确规定,残疾人个人从事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