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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要求取缔5种经营服务性收费 日期:2010-05-10
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全部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据悉,此次治理规范的重点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 国家发改委明确,以下五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即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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