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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转让征收个税是利空还是利好? 日期:2010-01-05
昨日A股新年首日走势被看成对元旦休市期间出台征税新规的行情验证,尽管新规被广泛解读为利好,但是市场似乎并不领情,对其冷面而对。那么这一政策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2009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证所、深交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券商人士,基本上都将这一政策解读为利好。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征税的政策是有所指的,相关统计显示,目前中国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群体大概超过14万人,这14万人显然是“富人”阶层,他们可以通过限售股的转让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征税新规缩小了限售股转让的收益空间,一定程度上可刺激投资者延长持有限售股的期限,缓解市场减持压力,对资本市场保持稳定有重要作用。 那么,新规涉及到的限售股规模有多大?据统计,沪深两市累计产生的股改限售股为4771.61亿股,截至2009年11月末,还有4370.97亿股未被减持。而在新股限售股方面,截至2009年年末,2006年以来有53家公司登陆上证所,314家公司登陆深交所,随着新股的继续发行,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动态增加。 至于昨日市场对于新规做出下跌的回应,采访中山西证券宏观分析师伊磊认为,市场可能对政策“抽血”的担忧较为强烈,因为除了印花税以外,中国资本市场内鲜见如此重手的征税手段。 数据显示,1月份股改限售股的解禁额度为490.50亿,比12月份减少幅度为29.91%;首发、增发配售、定向增发等部分解禁额度为6282.7亿,比12月份增加105.48%。按照目前的市值估算,1月将为2010年内单月解禁额度第二大的月份,资金面压力比较大。市场人士担忧的是,新规将加速相关资金的出逃。 不过更多观点认为,从去年的行情来看,限售股解禁不是市场涨跌的主要原因,因此新规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将很快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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