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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助推精品影视剧出炉 日期:2009-10-26
前不久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国庆献礼片《解放》,深深吸引和触动了全国亿万观众。这部由天津市参与摄制的电视剧,不仅是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的里程碑,同时也成为天津文化事业改革的典范。据了解,正是由于财政部门在关键环节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天津市的文化产业才焕发出勃勃生机。 据介绍,《解放》是一部大投入、大制作、大阵容作品。 拍摄这部电视剧所用的技术设备都是国内最先进的,大部分设备按照电影的拍摄标准配备,制作成本是一般电视剧的十几倍。天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再加上不断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孕育出《解放》这部力作。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认为,一些重大题材作品和鸿篇巨制的拍摄,单靠市场机制很难完成,需要财政资金在关键环节给予支持。 《解放》的市场化运作,折射出天津的文化事业改革的进程,天津市为此还专门出台了《文化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主要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实行“事业转企业”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的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用于解决转制前离退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规定免缴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优惠政策。将党报党刊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按规定免缴增值税。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组建天津市文化产业投资公司,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探索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方式,对发展前景好、缺少资金的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引导性投资,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优秀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 据了解,施行“十一五”规划以来,天津市的文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速都保持在15%以上,2010年的产值预计将达到3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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