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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小企融资:为中小企发展注入新动力 日期:2009-09-28
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新思路和新措施,具有较高的“含金量”,而且传递出中央政府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信号。本报今日刊发一组报道,从多个角度对《意见》进行解读。 中小企业对于拉动就业、稳定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一个全球性、世纪性的难题。在我国,这个老问题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显得尤为突出。尽管有数据说明,上半年中小企业贷款占整个企业贷款无论增量还是存量都达到一半以上,并且增长速度高于平均水平。但事实上,在上半年7.37万亿元的信贷投放中,“铁公基”项目仍然受到银行的青睐,中小企业融资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从而造成中小企业复苏缓慢的现状,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正是向全社会释放出一个信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动员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认为,此次国务院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下发的《意见》中,修订《贷款通则》的规定非常重要。他说,尽管金融主管部门已经采取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诸如降低了利率,降低了存款准备金,增加了资金供给,但是怎样把增加的资金真正落实给中小企业,仍然是个难题。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许多矛盾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现行的《贷款通则》要求很高,将很多中小企业直接拒之银行门外。而其中考察防范贷款风险的某些制度,由于长期没有做过修订,难以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需要,也缺乏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现在提出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有着实质意义。 在苑德军看来,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话题,光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很难有根本性效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要让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得到彻底改善,还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变,要在金融组织结构上做文章。台州的几家城商行之所以可以做好,是因为那里的银行将中小企业的命运与自身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国有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并没有这样天然的血脉关系,它们的运作模式是适应大型企业的模式。因此,要从信贷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必须要在金融改革上做文章,创新贷款管理机制和技术,开发专门针对小企业的贷款办法和机制。 记者发现,《意见》出台的19项措施并非都是全新的,一方面保持了原有相关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也有新思路、新措施。 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意见》把以前分散在各地的政策上升到国家的高度,作为一个国家层面的规划,同时又补充了新的内容,这是一个兼顾当前、惠及长远的政策。 他认为,《意见》将之前一些悬而未解的问题解疑释惑了。如国务院将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这就将中小企业的管理归属问题得到了解决。如修订中小企业划分的标准,鲁政委认为这点对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植非常重要。 由于现行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过于简略,使我国今年上半年天量信贷没有普遍惠及中小企业,从而影响了我国经济复苏的质量。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理解不同,使得公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统计数据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比如,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了巨大改善。来自某大型商业银行的数据显示,在今年第一季度的8644亿元新增贷款中,有55.2%都贷给了中小企业。可是,从媒体的相关报道看,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报道称,我国上半年新增的7.37万亿元贷款中,大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7%,中型企业得到了44%,而小企业才获得8.5%的贷款。然而,在银行公布这一数字时,把中小企业合起来算,这就成了中小企业得到了53%,即近4万亿元人民币的新增贷款。 问题在于,我国的中型企业,如以国际通行的定义,从规模上说是十足的大型企业,而我国的小型企业,以国际通行的标准来看,更符合中小企业的标准。由此,不少专家都对当前我国对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不统一产生置疑。因此,细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于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很有帮助。 此外,他还对《意见》中稳定中小企业就业的一些措施印象很深。比如,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他认为,这些合同自愿、契约自由的内容,对于加大对创业的政策扶持与服务,鼓励和支持创办小企业,稳定就业大有裨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意见》的出台,大多数中小企业主尤其是微小企业主,都对此表示欢迎。特别是对《意见》中关于税基减半的政策尤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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