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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科所有必要择机开征碳税 日期:2009-08-20
在完成资源税改革后的一至三年内,我国有必要择机开征碳税。 这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最新一份碳税研究报告得出的结论。报告指出,为促进节能减排及经济结构调整,我国有必要开征碳税,设立直接针对碳排放征收的税种,增强税收对二氧化碳减排的促进力度。 碳税或许只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第一步。该报告建议我国应建立一套以碳税、硫税、氮税、燃油税等税种为核心的“绿色税制”。目前我国实施的资源税和消费税等税种虽然与环境保护相关,但所起到的环境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对此,报告建议,在我国资源税改革完成后的一至三年内,正是碳税择机开征的适宜时期。 据悉,该报告由财科所副所长苏明等研究人员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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