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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日期:2009-07-2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更好地指导企业清算的所得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一个主表,三个附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附表一为《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附表二为《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附表三为《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成文日期:2009-07-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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