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下中国个税改革何去何从 日期:2009-06-30
在征管和配套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不能期待个税改革一蹴而就 财政部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的报告。此份报告指出,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费用扣除标准还将适时作出调整。这算是财政部对外界争论不休的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再提高的问题作出的回应。 多数专家认为,经济危机下,我国更应该加快个税改革的力度,提高个税起征点,返税于民。但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对媒体表示,由于今明两年减税力度较大,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近期恐难以推出。个税改革到底该何去何从?就此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个税起征点到底该不该提高 财政部6月18日发布的数字表明,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个税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其增速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速。对此,减税政策的坚决支持者、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从理论上说,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GDP的增长率才是合理的,而中国的现实情况与理论完全相悖,这种政策如果长期实行便不正常、也不应该。 财政部的报告还显示,200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65%来自工薪阶层。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数字表明,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仍然没有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平衡的作用。工薪阶层仍然承担着沉重的个税负担。”他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有很大的上调空间。 针对报告中“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这一说法,马宇表达了相反的看法。他表示,经济危机当头,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复苏,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而要刺激消费,就必须让利于民,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们只有口袋里有钱了,才可能出去消费。为什么非要把工薪阶层的钱先装到政府的口袋,再拿出来分给他们呢?这样一来一回地折腾,至少要损耗50%。” 马宇还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的个人税收申报制度还不够健全,越是有钱人,越容易想办法逃缴或漏缴个人所得税,老老实实缴税的恰恰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这就容易导致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加速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个税起征点已经到了非上调不可的程度”。 不过,也有专家对此发表了不同意见。财政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一方面收不上钱来,一方面又要扩大财政投入刺激经济增长,财政部的两难局面已经非常明显了。”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已经变得非常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