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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今日启动 日期:2009-04-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计划和安排,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于4月1日正式启动。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 1992年2月24日,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规定从1992年起,每年的4月份为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4月份是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都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并适应经济政治形势,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提出相应的宣传主题。今年税收宣传月继续沿用上一年“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该主题经过2008年一年来的广泛宣传已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认知度较高,也符合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 从1992年第一个税收宣传月开始,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努力,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正在逐步形成。通过税收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广大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税收秩序,为实现全国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在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各地税务机关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充分利用电视直观形象,互联网和广播电台快捷、覆盖面广,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方便实用,动漫、公益广告、短信、漫画以及文艺节目艺术性和观赏性强的特点,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据了解,各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已陆续拉开。为了使宣传月活动内容更能满足纳税人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在日前先期进行大规模“需求调查”,以使整个宣传活动更有针对性。根据活动安排,江苏省国税局将在中国江苏网组织一次以税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内容的在线访谈,福建省国税局将建立中小学校税收宣传教育基地,江西省国、地税局将联合制作播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电视节目,沈阳市地税局将举行“税收宣传进大学,服务就业创业路”为主题的税收知识讲座。西安市国税局将税收宣传动漫作品“送”到全市2000多辆公交车的移动电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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