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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激励所得将征个税 日期:2009-01-20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畴,但对于具体如何征收、在哪个环节征收尚未明确。早在两年前,国家税务总局曾对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税办法进行完善。而今后,上市公司的高管们凡是通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三种股权激励方式获得的高额收入,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通知》一发布,立刻在股民中激起了不小的反响。 浙江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 走在全国前列 《通知》中称,将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所指的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都与现今在上市公司中颇为流行的股权激励机制密不可分。 譬如,上市公司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向新进的高管承诺工作三年后,就能以5元的价格认购自家公司的10万股股票。实际上,三年之后该公司股价已达到8元,此时公司再把这3元的差价乘以10万股,兑成30万元现金发放给这位高管,这被称为股票增值权。假如公司为了激励人才,一开始就以较低价授予员工10万股股票,但规定必须等到3年后完成业绩目标才予以兑现,则被称为限制性股票。 由于能把管理层收入和企业经营状况、股东利益捆绑在一起,这种股权激励方式在上市企业中越来越受到青睐,据统计,当前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大约占全部上市公司的10%左右。其中,新湖创业、广宇集团、宁波银行等不少浙江企业也都曾推出过类似计划。浙江中捷缝纫机股份公司是一家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早在2006年2月15日,就向公司10名高管定向增发510万份股票期权,并规定只有当一年后公司达到一定业绩,高管们才可以按照6.59元的价格开始行权。在激励方案出台前,中捷股份30天的股票平均价为5.94元,而到第二年同期,该公司股价达到了7.26元。 相比大小非减持 股权激励所得征税的影响不大 在不少高管"一夜暴富"之后,股权激励这种"准小非"也开始遭到股民们的质疑。不少股民认为,正是因为股权激励带来的低成本高收益,才使得企业高管频频减持套现,连带拖累了股价。新《通知》的出台,将使今后高管们减持由不同形式股权激励获得的股票时,必须缴纳个税。"对于那些想利用股权激励变相发钱的上市公司来说,新的措施至少使高管们在获得收益的时候要交所得税,增加其行权的成本。"老股民刘女士说。 中信金通证券首席分析师钱向劲说,向股权激励所得征税,对整个资本市场不会产生什么实质影响,普通投资者也很难得到好处。"高管们通过股权激励机制获得的股票,和原始股东所持有的大小非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知名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也表示,财政部的举措让高管们卖出股票后要交税,但对股市总体影响不大,"股市要想上涨,应该让大小非都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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