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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年内统一内外资 企业个人房产税 日期:2009-01-07
昨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其中包括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 外资企业个人 也需缴纳城建税 谢旭人表示,将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除了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推进增值税改革外,还将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改变部分应税品目的计税依据。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环境税及相关税种的改革方案。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去年12月31日,国务院宣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税务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地产税分别由不同的法规规范,外资企业和个人适用于《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而内资企业和个人则适用于《房产税暂行条例》。以前,外资企业和个人不需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现在统一后都要缴纳。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大教授杨卫华指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体现了税负公平。 至于房产税,杨卫华指出,针对外资的城市房地产税一般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的税率计算得出。但如果出租房产,国内的房地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而外资企业则要按租金收入的18%计征,统一税率后外资的税负有所减轻。 存款利息所得税 继续暂免 谢旭人还指出,将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 此外,还将积极支持其他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能源、资源、农产品等基础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支持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收费等改革。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风险保障制度。 谢旭人指出,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转移支付因素和权重。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适当统一省以下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完善辖区内财力差异控制机制,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因地制宜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乡财县管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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