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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四方面内容 日期:2008-12-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中包括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据新华社12月19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的三个税收实施细则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9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二是与营业税实施细则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规定;四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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