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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燃油税将从生产环节征收 日期:2008-12-1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万军表示,为简化征收方式,降低征纳成本,保证足额征收,燃油税将从生产环节征收。 12月5日,燃油税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收方式上,存在生产环节、零售环节两种意见。靳万军表示,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是考虑到征纳成本的因素。在生产环节征收,可以简化征收方式,能够保证足额征收。 他解释说,这是因为目前我国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税人和税源相对集中,可以降低征纳成本。“(生产环节征收)还可以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理顺分配机制。”他表示,成品油消费税是从原属于地方收入的养路费等转化而来的,改革后先作为中央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给地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加强监管,保证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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