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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诠释燃油税征收草案 日期:2008-12-08
费改税以后零售价不会涨 专家诠释燃油税征收草案 成品油零售价走向成关注焦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有关负责人昨天联合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背景、目标、内容及一些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些行业专家也就方案的一些焦点问题作出了诠释。 四部门负责人谈改革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 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由于资源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50%。寻找石油资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和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 长期以来,除征收车辆购置税外,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收公路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这对公路交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养路费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存在异地挂靠、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避收费现象以及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造成车主负担不公平;同时,在收费公路发展中也存在规模大、站点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提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为燃油税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燃油税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燃油税费改革一直未能出台。 已缴养路费会按规定退 燃油税开征后养路费随之取消,“多交的养路费怎么退”成了有车族关心的话题。公路局征费稽查人员上午表示,多交的养路费届时将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处理。因为燃油税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而大部分车主的养路费都是按年买到2008年12月31日,所以退费工作量不大。“已经缴纳2009年养路费的车主很少,主要是单位用车,到时候国家会有退费办法,我们留有车主的联系方式,届时会通知他们怎么办理。” 公路局征费稽查人员说。(赵黎) “燃油税”是“消费税” 在生产环节上征收 规定: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财政部财政经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教授前天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调整只是调整消费税,不涉及新设税种,所以征管成本不会增加,只是在生产环节上征收。 至于“燃油税”为何变成消费税,中科院财贸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说,除了降低征税成本,便于操作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关键点是消费税的目的是“节约节能,体现税负公平,现在消费税是替代养路费”。
0.2元调高到1元 是怎么算出来的? 规定: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汽油消费单位税额从每升0.2元调高到1元是如何计算的?刘尚希说,这次主要是按照取消的6项收费和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规模,来计算出调整的幅度。也就是相当于将取消的收费替代到税额之上。
二级公路收费站 如何逐步取消? 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业内人士指出,这可能主要考虑各地取消收费站有压力,转岗人员安排问题以及公路还贷问题都需要考虑。
明年1月要降价 油价应低于5.5元? 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 根据此次公布的草案,最大悬案是没有宣布油价是否同步下降,只是表示现行油价不会提高,但等到明年 1月1日以后,国内油价是继续保持现状还是下降,国内油价定价机制今后如何运行?消费者以后用车用油是贵还是便宜? 国内油品权威专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周大地前晚暗示国内油价明年1月将可能低于现行价格,油价按照新机制应该下调。而刘尚希也表示,成品油油价应该低于5.5元。
为何从量征收? 用油越多者缴费越高 背景:方案公示前,有声音认为将采取从价征收的方式,即在油价基础上确定一个固定的税率,猜测的税率从20%到100%不等。最终的方案为何确定“从量征收”的模式? 从此次推出的方案内容看,燃油税征收方式采用了从量征收。对此,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表示,燃油税的征缴方式有两种,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 从量征收就是通过现有养路费总量和全社会耗油量计算出每升油应该征收的燃油税税额,通常是固定值;从价征收就是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其会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 简单说,所谓从量定额,是指缴纳燃油税的数额,由所使用燃油的量多少来决定。使用量大的,自然需要多缴。而从价征收则是在油价低的时候,税费相应也低,而油价高时税费也跟着水涨船高。 刘尚希表示,燃油税从量征收符合国际惯例。这种模式政府征收起来较为方便,而且税价相对稳定。此外,不需要频繁因为跟随油价而产生变动。 成品油零售价走向成悬疑 行业专家称有下调空间 成品油应下调0.5-1元/升 假设国家按照草案方案进行征税,如果国际油价在50美元左右,那么成品油零售价至少还有0.5元/升的下调空间;如果国际油价在40美元左右,这个下调空间则可以调高到1元/升。 广东省石油行业学会储运销委员会秘书长范小平分析,从草案方案来看,车主直接省下的是养路费用,但是,目前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却没有变。也就是说,因前几个月国际油价大幅下挫,车主应该享受到国内下调油价的优惠没有得到。据了解,燃油税的改革方案参照的国际油价是90美元,而目前的国际油价已经跌近40美元了,所以,零售价格的下调空间还是有的。 按照国家调价的惯例,在油价冲破批零倒挂拐点90美元后的两个月,就应该是国家下调零售价格的时机,但国家至今仍未下调成品油的零售价。范小平预计,假设明年元旦起,国家按照草案方案进行征税,如果国际油价在50美元左右,那么成品油零售价至少还有0.5元/升的下调空间;如果国际油价在40美元左右,这个下调空间则可以调高到1元/升。也就是说,燃油税出台时,国际油价保持在40-50美元,国内的成品油零售就应该再下调0.5元-1元/升。 成品油将“薄利多销” 改革方案提出,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对此非常赞同,他指出,原来基准价加上浮幅度的作价形式使得各地油价或存在差异,而广东的油价向来是达到最高上浮幅度的,油站也不会能以低于省统一的价格销售。而改革后,国家定出最高限价,假如将现时国Ⅲ93号汽油6.25元/升的价格作为该油品的最高限价,将会允许油站在不低于此价格情况下销售,“在出厂价格便宜时,油站可以自主给予车主优惠,成品油也将出现薄利多销的局面”。 税务专家:成品油价下降幅度不大 在国际油价在35美元/桶-75美元/桶浮动时,国内油价应与现有的价格水平相差无几。从目前国际油价的总趋势来看,国内油价应与现有的价格水平持平。 同样针对成品油价调整的问题,有税务资深人士分析认为,鉴于国际油价35美元/桶-75美元/桶浮动之间,国内油价应与现有的价格水平持平,在低于下限和高于上限时,才可能进行适时降低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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