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油价与燃油税改
日期:2008-11-2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研究确定了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抓紧制定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二)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兼并重组。推进重点领域技术进步,制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动高技术产业化。(三)加大重要物资、资源的国家收储和商业收储力度,增加和充实物资储备。(四)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比重。(五)加快服务业发展。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六)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力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各类教育和培训,把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计划。
会议认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负,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预防和惩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维护被调查者权益,促进统计信息社会共享,有必要对现行统计法进行修订。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观察】
或在生产环节征收 每升最高或涨1.5元
由于成品油零售价下调将与开征燃油税同期进行,记者昨日采访一些企业和机构分析人士获悉,国家开征的燃油税思路已定,将在生产环节征收,燃油税不排除定额征收的可能,以往调整成品油价格多发生在月底(或次月初),因而预计12月初推出燃油税的可能性较大。而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有可能是政府定一个最高零售价,然后以出厂价为基础,允许4%左右的上浮。
燃油税的具体征收方案仍然没有确定。天相投资分析师认为:由于成品油价格未来必将市场化定价,考虑到从价征税或将使征税工作异常繁琐,因而预计从量征缴的可能性较大,具体的税金范围估计在1~1.5元/升。
据中石化有关人士透露,燃油税将很快征收,应该年底前通过,明年开始执行,但他拒绝透露调整幅度。
易贸资讯有关人士从高层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开征的燃油税思路已定,将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零售价下调将与开征燃油税同期进行,此次调整的税额与幅度都较大。
交通征费人员 改税后去向明确
一旦“费改税”变为现实,为数众多的征费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将何去何从?记者从交通部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这部分工作人员将主要由交通系统内部消化,养路费征稽人员从事路政工作,养路费收费人员从事公路养护工作。
在25日上午进行的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燃油税改革后交通部门的人员安置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包括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做了系统的研究,正在向国务院上报,待得到相关批示后才会对外公布。
国税总局相关官员透露,此前被认为是改革障碍的农机、公共交通的补贴问题,也已经获得解决。对于此前养路费的征收人员,将采取多部门吸收和分流的方式来消化。其中由于转为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这部分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可能性较小。
据介绍,如果取消了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可能会造成近十五万人需要安置。
交通运输部相关人士透露,开征燃油税时,国家发改委将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下调,油价在开征燃油税后增加的部分,将基本与降价的空间相当。
“燃油税改革的一个原则是减少社会负担。”国税总局相关官员表示,改革对于社会来说总体上是减负的,对于中石化等石化企业来说是中性的,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则是利好的。此次燃油税改革和最近财政部出台的一系列企业和社会减负政策是一脉相承的。
将实行最高零售价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正在调整中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拟定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同时,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专家称,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