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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机关各单位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日期:2008-10-2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要求,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安排,按照总局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部署,总局机关各单位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主题,突出单位特色,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动员、辅导和讨论,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非常及时必要,是在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中推动我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有力保证;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步骤;是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可靠保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于动员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按照总局党组建立领导责任制的要求,总局机关各单位都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三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办公厅、法规司、所得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稽查局、纳税服务司、财务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教育中心等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制定上报了《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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