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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保证金利息要征20%税 日期:2008-10-16
福州股民赵女士昨日打开个人证券账户发现资金少了,询问开户券商东兴证券,却被告知是代扣代缴“地税费”。一共有十多位股民向本报反映东兴证券行为。昨日,记者采访了东兴证券福州一营业部负责人,他表示此费用就是利息税,而且是按照省地税局要求补交的。 补扣利息税 按照有关规定,证券保证金账户存款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率结算。早在2007年8月15日,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从20%调整为5%,此后所有证券公司都按5%收取利息税。 近期,省地税局下发通知要求榕城各券商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6月21日期间要按20%税率收利息税,即要补交15%利息税。省地税局下发通知解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规定,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而证券公司不属于上述金融机构,证券保证金账户利息所得不得比照《决定》的规定采用5%的税率。 省地税局要求各地地税部门对辖区内证券机构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查处。福建省12366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没有新政策调整,今后个人证券保证金账户利息所得还将按20%征收利息税。 各地券商营业部 执行标准不一 记者从银河、广发、东吴等券商营业部了解到,他们均已接到省地税局的通知,都已按要求补扣利息税。 据介绍,全国各地证券保证金账户利息税征收税率不一,江苏、浙江、上海等券商及营业部均按5%收取利息税。在深圳,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等券商的营业部均是按照5%税率标准征收,而英大证券等则是按照20%税率征收。 “各地区的税务部门执行和理解都不一样,具体要看营业部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何理解。但多数区域都是按5%来执行。”东吴证券一高管说。 股民勤转闲置资金 福州一些股民炒股时,习惯于将资金长期放在证券账户上。如果股民勤快一点,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随时转入储蓄账户,既可能有活期收入,也可以在长假期间办理通知存款,以获得更高利息。 广发证券理财经理小邓算了笔账,以证券账户有10万元闲置资金为例,如果在证券账户闲置一年,可得利息所得720元,除20%税后是576元。如果及时从证券账户转移至银行账户,便可省下这144元的税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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