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试点扩至地震灾
日期:2008-08-08
记者昨日从国家财政部获悉,为支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范围。这是继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之后,确定第四批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地区。财政部还表示,目前正抓紧研究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的具体方案。税务专家表示,应尽快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企业减负。长远来看,增值税转型不会减少财政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从2004年开始,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随后在2007年7月,新增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作为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今年7月,内蒙古东部五盟市成为第三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