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成为地方税收增长点
日期:2008-08-07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对我国实行了近20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标准比过去的标准提高了2倍,并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新标准实行后,土地使用税收入情况如何,本报记者赴部分地区进行了采访。
江西:城镇土地使用税成为增幅最大税种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地税局切实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政策,共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7.03亿元,同比增收5.27亿元,增长299.7%.城镇土地使用税成为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地方税收中增幅最大的税种。
据了解,政策调整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去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平均调高了1.5倍,与此同时,扩大征收范围,将外资企业列入征收范围。这2项政策的推行,使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由过去约3亿元增加到约8.5亿元。
各地税务部门加大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力度。在工业园区内,有些地方政府向企业承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征管难度。自去年起,各地税务部门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房产、土地面积进行了全面核查,依法征税,使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收尽收。
内蒙古: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2倍
受益于税收政策调整,今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大幅增收,累计入库19.71亿元,同比增加13.96亿元,增长242.52%。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数量最大的是鄂尔多斯市,上半年共入库47887万元,同比增加40187万元,增长521.91%。城镇土地使用税已成为该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之后又一主体税种。鄂尔多斯市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在2008年调高了单位应纳税额。今年上半年,涉外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入库3493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负责人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的原因主要是地方经济迅猛发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大幅度提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高幅度均在2倍以上。征税范围也逐渐扩大,加强了对涉外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大连:外资企业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增长来源
截至6月30日,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入库523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5593万元,增长95.72%。
上半年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外资企业成为税收的主要增长来源。上半年,外资企业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1564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5552万元,占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额的61%。
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调整。去年7月,大连市贯彻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0元调整为24元,最低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5元调整为2.4元,全市平均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78元调整为6.01元。因将外资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纳税人1602户。此外,税源自然增长使上半年大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1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