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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将重新核定不锈钢反倾销税 日期:2002-08-21
【新税网北京08/21/2002信息】 泰国不锈钢生产协会正计划向泰国外经贸
部提交报告,要求从在这个月重新核定反倾销税率,以保护本土企业的利益。这个新
的措施将从周一开始生效。
泰国不锈钢生产协会助理秘书Somsak Tiyapongprapan认为,评估新的反倾销税
率将涵盖几种当地钢铁生产企业还不能生产的不锈钢,其结果将导致他们不得不面对
更高的生产成本和其市场竞争力的下降,但其意义是深远的。
一旦反倾销关税生效,来自14个国家进口的56种热轧不锈钢(日本、韩国、俄罗
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印度、南非、委内瑞拉、阿根廷、印尼、阿尔及利亚、斯
洛伐克、罗马尼亚)将面对在CIF(含保险和运费)价格基础上加征30%的反倾销税。
新的反倾销政策将同样适用于来自日本、欧洲、台湾和韩国的47类冷轧不锈钢产
品。不同的征收比率为:(CIF价格)
日本:18.67%-52.03%
欧洲:10.05%-51.12%
台湾:7.77%-60.19%
韩国:51.54%
新的税率评估方法将一直生效到11月29日,取代在过去六个月中一直沿用的惩罚
性关税。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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