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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2002年税改目的是弥补赤字 日期:2002-09-23
【新税网北京09/23/2002信息】 阿塞拜疆2002年预算法案计划税收总收入
略超10亿美元,比上年度增加约15%。赤字约7000万美元,为弥补赤字,今年该国税
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分别制定比往年高得多的征税指标,议会也批准了多项税法修改,
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主要如下:
一、税收征管
1. 对简化征收办法作了大量修改,例如以往采用此法的纳税人,把房地产税合
并一起征收,新规定分别征收,而且税负增加很多。
2. 以往,对独资企业与法人实体的税收征管有异,对前者管理较松,新规定取
消此项差异,两者适用同等的征管标准。
3. 延长对企业税收审计的时间限制,经上一级机关批准,税务人员对每户企业
审计时间最长的可连续一个月。
4. 对财产记帐不实导致逃税者,按匿报或少报的财产价值课以20%罚款。
二、个人所得税
1. 对个人所得税现行三档税率20%、25%和30%改为15%、25%、35%。免税
点不变。对适用25%税率的月所得额从140万曼纳特(manats M)降至100万M;适用35%
税率的月所得额从300万M提高至500万M。
2. 降低雇主交纳社保税税率,从30%降至29%,雇员交纳税率从1%升为1.5%。
三、利润税
1. 取消投资的税收扣除规定,代以快速折旧扣除,快速折旧扣除比一般折旧率
多3倍以内,只限用于生产性企业。
2. 企业对提供劳务者的支付都必须按规定扣缴预提税,其税率从15%降至10%。
四、增值税
原规定,企业营业收入额连续三个月平均不超过1亿M的,不征增值税,现改为30
00万M(6400美元)。 (aw2002031501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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