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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2002年的几项税收规定 日期:2002-09-23
【新税网北京09/23/2002信息】 爱尔兰在最近公布的财政预算案中有几项
重要的税收规定。
一、公司所得税税率,从2002年1月1日起由20%降为16%,并保证于2003年1月1
日起,再降为12.5%。
二、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与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不变,但国内法与国际税收
协定有降低税率规定的例外。
三、爱尔兰政府曾取消对雇主社会保障(PRSI)缴纳的封顶限制,如从2001年4月6
日起,雇主一律按其雇员工薪收入总额的12%缴纳。以往此率只限对月薪36600镑以
下的部份征收,由于企业单位对此提出抗议,这个缴纳比例将从2002年3月1日起降为
10.75%。财政部部长麦克克维表示,将继续改革,使PRSI制度合理化。
四、航运业税率2001年已从原来的10%改为12.5%。预算案拟将此税改为特种
吨税制,按照各个船舶的吨位以核定的每天利润计算出总利润,再按营利所得标准税
率(2002年为16%,2003年为12.5%)征税,但实施前需报欧盟委员会批准。
五、在2001年,增值税的标准税率曾从21%降为20%,其原因是减少通胀压力和
增强投资吸引力。现从2002年3月起又将恢复为21%。据说,这是因为去年的减税效果
不佳,并未使消费者得到好处。
六、赌博税税率从5%降为2%,以免赌博活动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aw2002031501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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