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委员会要求德国控制财政赤字 日期:2002-10-17
【新税网北京10/17/2002信息】 欧盟委员会10月16日要求德国政府遵
守欧盟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将2002年度的财政赤字严格控制在其国民生产总
值3%的范围内。
德国财政部长汉斯·艾歇尔当日早些时侯曾表示,由于经济不景气导致税收减少
及今年遭到洪涝灾害的影响,德国2002年度的财政赤字有可能突破3%的上限。
欧盟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索尔韦斯专门发表声明,警告德国政府有可能因此受
到欧盟的制裁。
索尔韦斯在声明中说:“如果德国政府的统计数据或欧盟委员会的预测证实了德
国2002年度的财政赤字突破了3%的上限,欧盟委员会将不得不启动有关财政纪
律的调查机制。”
根据欧盟1997年通过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欧元区12国政府的财政赤字
不得超过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并且要逐年减少,在2004年达到财政预算的
基本平衡。
由于欧洲经济今年以来一直增长乏力,欧元区几个主要国家都出现了财政赤字不
减反增的现象。为此,欧盟委员会已于9月底提出建议,允许德国、法国、意大利和
葡萄牙四国推迟到2006年实现财政预算的基本平衡。
如果德国2002年度的财政赤字突破当年国民生产总值3%,德国将成为继葡
萄牙之后,第二个违反《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国家。按照有关规定,欧盟将有权对违
反公约的国家处以金额高达其国民生产总值0.5%的罚款,或中断对该国的发展援
助。 (4) |
|
|
|
|